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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遼動態(tài)] 通遼市發(fā)布7個“不準”抵制升學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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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fā)表于 2015-6-11 15:54:40 |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5-06-11 07:45:24
       本報通遼6月10日電 (記者郭洪申)通遼市認真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堅決防范和治理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借子女升學違規(guī)操辦升學宴。高考前夕,通遼市紀委監(jiān)察局發(fā)出通知,對相關治理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必須嚴格遵守、堅決執(zhí)行“七個不準”,即:不準以各種名目違規(guī)操辦子女升學宴請活動,借機斂財;不準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為組織操辦或向職權范圍內的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服務對象發(fā)送請柬或口頭通知;不準采取提前或分期分批等變相操辦子女升學宴請活動;不準以任何理由借子女升學之際接受與行使職權有關或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單位、個人的任何禮品、禮金及贊助等;黨政機關、部門單位及國有企業(yè)不準用公款為入學新生送紅包、物品、有價證券等(扶持資助貧困學生除外);不準利用公款和公車操辦升學宴,或利用職權借用企業(y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送子女入學;黨員領導干部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為入學新生舉辦的各類升學宴請活動。
  通遼市通過召開會議,與考生家長約談、簽訂責任狀和下發(fā)提醒通知書等多種方式,教育黨員干部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自覺抵制升學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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