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27日02:48 來源:京華時報 原標題:最高法復(fù)核復(fù)旦投毒案被告人死刑判決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復(fù)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二審死刑判決復(fù)核聽取林森浩辯護人意見。據(jù)林森浩辯護人斯偉江律師介紹,整個過程持續(xù)兩個多小時,辯護人闡述4點意見,認為判處林森浩死刑的量刑過重,法官表示會依法審理。 斯偉江律師稱,合議庭成員由最高法刑三庭多名法官組成,他們詢問了辯護律師對于林森浩死刑復(fù)核的意見,從昨天下午兩點半持續(xù)至下午五點左右。辯護律師主要闡述了四點意見,包括黃洋喝入的毒物未到致死量、有新的專家意見顯示不排除其他多種因素致黃洋死亡,林森浩的主觀故意更接近故意傷害而非故意殺人,以及一審法院審理期間的一些程序性問題等,認為判處林森浩死刑的量刑過重。斯偉江稱,最高法死刑復(fù)核法官已提審過林森浩。 斯偉江介紹,合議庭表示會依法公正審理此案。 2013年4月16日,復(fù)旦大學醫(yī)學院研究生黃洋遭投毒后醫(yī)治無效死亡,上海警方認定其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林森浩死刑。同年12月8日,此案二審開庭,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在今年1月8日上午對此案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記者懷若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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