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0 08:45
本報訊3月18日,霍林郭勒市公安分局達來胡碩派出所成功規(guī)勸一網逃人員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4年10月8日晚,犯罪嫌疑人何某伙同其他兩名犯罪嫌疑人,尾隨呂某等三人,何某以呂某等三人罵何某為由,要求呂某等三人向何某道歉,隨后將呂某等三人帶到霍市錫林大街殘聯大樓旁邊的胡同內搶走被害人呂某的一部橙色小米1s手機、李某一部白色步步高手機、高某某黑色蘋果4s手機,涉案價值約6000元錢。 案發(fā)后,達來胡碩派出所民警張功達多次到何某家中做其父母思想工作,講明利害關系,并讓其父母幫助勸說何某投案自首,爭取從輕處理。2015年3月18日,何某主動到達來胡碩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現犯罪嫌疑人何某已移交刑警大隊。(趙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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